职位要求
一、主要职责:
1.全面负责动力厂(涵盖制氧、发电、锅炉、变电站等)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2.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动力区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。
3.组织动力区域的风险辨识、评估与控制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。
4.负责特种设备(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管道)及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。
5.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。
二、任职要求:
1.学历专业:大专及以上学历,安全工程、热能工程、动力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化工工艺或相关专业。
2.工作经验:5年以上大型工矿企业(冶金、化工、电力行业优先)安全生产管理经验,3年以上同等岗位经验。必须具有制氧、发电、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煤气等其中至少两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经验。
3.熟悉制氧、发电、锅炉等动力系统的安全特点和风险点,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能力。制措施。
三、薪资面议。